镇雄县人民政府关于蔬菜水果批发市场搬迁的通告
天源商贸城、粮食局、老外贸站蔬菜水果批发户:
根据爱国卫生专项行动要求及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相关规定,为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、规范市场经营行为,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蔬菜水果批发市场噪音扰民、交通堵塞、环境卫生差等问题,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,将天源商贸城、粮食局、老外贸站蔬菜水果批发市场搬迁至鲁家院子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迁入地址:南部新区鲁家院子易地搬迁安置点78-80号独栋商铺
二、搬迁时间:2022年4月27日至4月30日
三、搬迁对象:天源商贸城、粮食局、老外贸站蔬菜水果批发户
四、相关要求:
(一)各经营户要提高认识、顾全大局,积极行动起来,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,迅速做好准备,在规定时限内搬迁至相应的经营位置。
(二)原占道经营和沿街摆卖的经营户必须自行拆除私自搭建物。
(三)对不按时搬迁、不服从管理、聚众闹事、妨碍执行公务者,县人民政府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。
(四)请县城管局、市场监管局加强指导,确保搬迁工作有序开展。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
镇雄县人民政府2022年3月12日来源:镇雄县人民政府网
编辑: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股
投稿邮箱:zxgovcn@163.com
天源商贸城、粮食局、老外贸站蔬菜水果批发户:
根据爱国卫生专项行动要求及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相关规定,为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、规范市场经营行为,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蔬菜水果批发市场噪音扰民、交通堵塞、环境卫生差等问题,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,将天源商贸城、粮食局、老外贸站蔬菜水果批发市场搬迁至鲁家院子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迁入地址:南部新区鲁家院子易地搬迁安置点78-80号独栋商铺
二、搬迁时间:2022年4月27日至4月30日
三、搬迁对象:天源商贸城、粮食局、老外贸站蔬菜水果批发户
四、相关要求:
(一)各经营户要提高认识、顾全大局,积极行动起来,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,迅速做好准备,在规定时限内搬迁至相应的经营位置。
(二)原占道经营和沿街摆卖的经营户必须自行拆除私自搭建物。
(三)对不按时搬迁、不服从管理、聚众闹事、妨碍执行公务者,县人民政府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。
(四)请县城管局、市场监管局加强指导,确保搬迁工作有序开展。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
镇雄县人民政府2022年3月12日来源:镇雄县人民政府网
编辑: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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