帆布鞋批发价格好端端的人住进医院三天人就没了,医院有责任吗?
好端端的人住进医院三天人就没了,医院有责任吗?好端端的人,为什么要去住在医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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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提问没有任何问题描述,所以上面是原答案的回答,然后下面补充一个一年半之前的新闻,然后把我的回答折叠了?
修改问题描述时候是不是应该在好端端的人后面加上“昏迷”两个字?
既然问的是符合问题描述事件的看法
看法一,医院接到醉酒的患者大部分只会留观一晚上,充分醒酒后就让家属带回去了。好端端的为什么会收入病房住院浪费医疗资源?
看法二,输液中出现危险,当时的药物是否封存检验,是由于用错药物导致还是由于药物本身问题导致?用错药的话责任为医院,药物生产过程的问题责任就是药品厂家了。
第三,一年半前的新闻了,现在没有调查出问题原因?
那么问题来了,好端端的人为什么会在医院?有些时候真的很想骂人,一个个到病房到诊室指点江山,比谁都懂。既然这样何必往医院送呢?哪怕到了医院也不忘了抖下机灵?
动不动就是好端端的人,动不动就是“不就是发烧,不就是感冒,不就是。。。。”殊不知我们上学时光学习“发热”学习了多久?表现为“发热”的疾病名称足可以编成一本新华字典(注意,只是名称)
如果质疑医生,请换家医院,对谁都好
一个患者,因为全心衰住过十几次院,这次又住院,送进ICU的时候双侧瞳孔都散大了,第二天的时候人就没了,家属还说住进来的时候好好的,怎么人就没了……
????
首先
我不明确我为什么会收到这么无聊的邀请回答
其次
医院是有责任的
责任就是为什么把一个健健康康活蹦乱跳的人收入院
建议答主起诉该医院过度医疗
相信会复合你内心某方面的期望的
以上
好端端的人住进医院 三天就没了 医院真他妈的黑呀
我还看过好端端的人进了医院,没一天就死了呢,真黑!
据统计,医院的死亡率最高,高于酒店 旅馆 饭馆 等场所。
所以,大家不要去医院呀,好危险!
虽然亲人离世值得同情,但请思考如下问题。
1,好端端的人去医院干嘛
2,如果不进医院,是不是就不会没?或者延迟没
3,如果换一间医院是不是有质的不同。医院的诊断结果和治疗手段有没有失当之处
考虑清楚了,再思考医院有责任吗。
记住一点,医院是没有义务一定要治好你的任何病症的。
补充回答,
看了有些答主分享的事件采访,发现事主说“我们来的时候好好的,虽然说处于昏迷状态…”。看来只有还有呼吸,都叫好端端的
原来我以为这种问题都是匿名提的,没想到还有真正的勇士不匿名。
虽然我只是一个兽医,但是在临床中,也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。再极个别家长眼中,狗能够睁眼睛,摇摇晃晃走两步,哼唧两声,就可以称为,我家狗活蹦乱跳,啥事儿没有,就是有点不爱动/咳嗽/喘/吐血/拉血/爱咬人等等………
甚至还见过一个男人带狗来看病,我告诉他需要做一些检查,他给媳妇打电话申请,他媳妇再电话里用我都能听到的声音说,检查什么,不做检查,做检查就死了,人没事儿去医院坐坐检查就查死了blabla。但是我是专业的,我不能笑。于是我忍着笑把他送走了。
再想到刚从业的时候,一个检查出心脏病的狗主人呼天抢地说我们害他家狗得了心脏病,本来没有病活蹦乱跳的,来着一查就查出心脏病了。要我们陪他狗命。
大约,世上可悲的人都是一样的嘴脸,不分人狗吧,
家属把一个好端端的人强行送医院。
三天后死亡。
不清楚后续。
但如果生前有巨额保险的话,我建议警察介入。送他进医院的人,有杀人骗保的嫌疑。
你说你不是?
那为什么把一个好端端的人送医院?
综上所述,医院是有责任的。
报案的责任。
我觉得有责任,责任很大,不可推卸。
你说你一医院,救死扶伤之所,好端端的人过来了,你就该让他回家啊,收他干嘛?
现在身体健康的人都喜欢没事去医院玩玩了?
这么说吧,这个问题如果不是故意引战钓鱼,我当场,把这个手机屏幕吃掉!
经评论区证实,题主不是引战,只是单纯的傻子,屏幕已吃,是就着可乐吃的。现在我好端端的走进了医院,准备洗胃,要是三天之后我没了,请各位帮我维权!
11月25日更新:
我还活着,顺利回家,你们想帮我拉横幅讨(piàn)说(péi)法(cháng)的想法落空了!不过还是感谢各位网友古道热肠。一群陌生人,毫无利己的动机,把我的维权事业当作他自己的事业,这是什么精神?这是国际主义的精神,这是共产主义的精神!
讲讲过程,那天去医院后,太大块了,洗胃弄不出来,医生说要不等它自然消化从下面排出来?想想太可怕了,遂拒绝,最后开腹取出,一切安好。
再次感谢大家帮助我维权,大家都是高尚的人,纯粹的人,有道德的人,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,有益于人民的人。
最后感谢大家的点赞,祝各位开心!
看到这个问题,害怕地想,卧槽,不会是我堂姐和伯父问的吧?莫名其妙还转过头看了看……
其实,首先这个问题提得就很外行,什么叫好端端的人,住进医院,三天就没了。
敢情医院是啥地方,屠宰场吗?把个好端端的人搞死了。
什么叫好端端?
说个真事,我伯母,前两年走的。按题主都说法那真是好端端的人。伯母是走着进医院的,以家里人的话说,进ICU都是自己走进去的,还安慰家人,不要紧。结果第二天就死了 。
伯母住院,上午我刚收到信,下午就告诉我人死了。
你说,能不能找医院说理?
有什么好说理的!我给你说说。
伯母生前有糖尿病,一直打胰岛素治疗,这是前提。前年秋天,突然觉得不舒服,自以为是小感冒。在家躺了三天。家里人也没注意,因为平日和伯父感情一般,伯父没理。等到第三天,熬不住打电话给女儿,女儿和她住得不远,因为工作忙,就让伯父带她去看病。
伯父就带她去了附近的厂矿医院,医生一看,就说,这个病我们这儿收不了,你赶紧送大医院。(在我们这,大医院特指省级医院。因为本城有一家国内还比较好的大医院。)
伯父当时还说,这个医生是撮把子(骗子),哪有那么严重,人还好好站着呢,能说话能走路。和女儿嘀嘀咕咕商量半天,大医院人满为患,改去了一家市级医院。这家市级医院接诊之后,立刻,当时就下病危,马上要求入ICU。
一家人当时还挺抗拒,伯父又言之,这家医院又是骗人的。但不情不愿还是住了,伯母走着进去,当晚昏迷。第二天,市级医院说,我们这实在治不了。要想救命,马上转省级医院。
家里人这才慌了,赶紧联系救护车,还是晚了一步,没来得及转院,伯母就死了。
我妈妈哭了个昏天黑地,也不是说两妯娌感情多深,兔死狐悲。那一阵常常把我父亲骂得狗血淋头。
大家也许奇怪,为什么伯母死了,我妈把我爸骂一顿。伯母死的时候才六十岁,谁害死了她,是医生吗?医生有错吗?厂里的医生是最不济的,他也说了,赶紧去大医院。如果当时伯父重视一点,去了大医院,伯母未必会死啊!就因为常人眼里的好端端,生生错过抢救时间。你好意思去医院闹?你这个老公怎么当的?女儿怎么当的?
我爸爸作为伯父的兄弟,自然承受了我妈妈许多的怒火。妈妈把父亲家的所有男人都骂了一顿,搞得现在妈妈只要有一点小病小痛,爸爸都说,还是去大医院。
普通人眼里的好端端是不能代表医学上的好端端,医学是科学,用检查结果说话。白纸黑字查出来的不好,你还非说好,那就是耍流氓。
伯母死后,因为愧疚,丧礼举办得十分隆重。面对亲戚邻居,伯父和堂姐都说,好端端的人说没了就没了,到了医院都没用。
我就呵呵了。
现在伯母去了两年,伯父以前没有,现在隔三差五就去医院做健康体检,一点不舒服就神经紧张。
所以,你看。
所谓的好端端,不过是自欺欺人。
大众对好端端人的理解
题主对好端端人的理解
你先说一下,什么是你眼中的“好端端的人?”
你是不是觉得,只要人没死,都是好端端的??
我现在问你一个问题:
你感冒前是不是“好端端的”?
那好端端的人怎么就感冒了呢?
讲一个患者,下夜班后,回想起来一把冷汗。很想写出来,或者有同行看见,或者不是同行的,大家一起共勉吧。
是凌晨来的,说是嗓子疼,上不来气。耳鼻喉医生特意拿电子喉镜看,声带,会厌,都是好的,没有水肿。出门的时候气短,立刻给了激素,缓解后来到急诊。
急诊医生给了抗感染的药,激素又给了一些。
到我接班的时候已经好多啦。请呼吸,耳鼻喉再会诊,看是气道痉挛还是急性喉炎的可能性大,都说看着挺好的。问题不大,门诊随诊就好。是个六十多岁的女患者,走着来的。
这个时候听着喉头和气道都只有一点点干鸣,已经好很多啦。没想到喝了一口水,突然就加重,再给激素不好用啦。甲强、地塞都不行。类似窒息,心率加快,血氧饱和度下降,已经让别的医生帮忙签字准备气管插管啦。当时突然灵光一现,觉得一定不是急性喉炎,也肯定不是哮喘。只可能是过敏。
给了肾上腺素,一下子气道就通畅啦。后来又发作一次,大概间隔20多分钟后,又给了一次肾上腺素。
患者出现血压一过性下降,估计还是过敏、血压有点低。但是气短的情况明显好转。
下班后,大约九、十点钟我再去看,已经好多啦。后来听说下午去的留观区,到留观已经能下床走啦。
整个过程中,家属非常配合。
所以你说好好的来医院,是不是一定会好好的,看什么病吧。类似心梗,为什么强调开通血管的时间,就是因为给医生的时间窗有限啊,到心肌开始坏死,猝死是分分钟钟的事情。来的时候大多数也都是好好的。
好端端的人这句话,让我想起来一个病号家属
他的原话是:(病号)没什么大事,就是皮肤有点黄。
实际病情是:胰头占位压迫胆管导致黄疸,而且胰头的占位还是个转移灶,原发部位到死都没找到,pet,基因检测都做过,确定不来到底是哪来的,你说奇怪不奇怪。
这套说辞和玩法,五年前还有点用,十年前配合去医院闹,有可能医院还会息事宁人。
现在的话,直接找律师打官司效率最高。
如果有赢面,律师一般都会接下来,然后教你怎么做。
如果一点赢面都没有,律师也会劝你别折腾了。
你总不会觉得律师也跟医院串通吧?
这是未来处置医患纠纷的主流手段。
我们也欢迎有意见找律师,让那些不合格的医生付出代价,以清理医师队伍。
有诉讼的依据,当事医生该罚钱就罚钱,该降职就降职。免得大家一起替他背锅。
至于找医闹这类手段,你不知道打黑除恶吗?
我爷爷身体健康,79岁血压标准的85/120,瘦却很有力气。结果上午住院,晚上10点半就没了。为啥,胃出血,吐血两次,血输着,止血针打着,但是还是出血量太大没了。
第一次出血基本止住了,但是他想起身上厕所没让我扶,自己挣扎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又抻着了,从第二次抻着到去世,不到3小时。
当时我爷爷的主治大夫,30岁不到(也可能到了)的戴眼镜小哥哥,离我爹我二叔三米远,瑟瑟地说:“胃出血本来就有26%左右的致死率,而且年老的居多。”我爹摆摆手让他出个死亡证明,就联系殡仪馆了。
当时那个小大夫的样子我现在想起来都难受,我家里出了这种悲剧,但是我们都知道这不关大夫的事啊。确实,胃出血可以去哈尔滨医大医院去用什么仪器一下就止住大部分,但是第一次吐血不严重没想着送哈尔滨,而第二次是急病突发,转院都来不及。
真的,你家病人没了,关人家大夫什么事啊。全地球就没有不想把人救活的大夫。但是大夫只管病房又不管生死簿,无能为力懂不。
打开了题主的链接:
西安医专附属医院内科主治医师张燕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:基本上就是心跳呼吸骤停,然后就是李医生和其他医生,进行心肺复苏,接着通知麻醉科来气管插管。
刘女士不解:“我们人来好好的,虽然说处于昏迷状态,但是你给我已经抢救过来了,人已经好着呢,能吃能喝了,怎么突然间就成这样了?”
对不起,我有点忍不住……
看到这个问题,我也是懵逼了。 说说我自己的经历吧
我一个好端端的人,因为咳嗽进医院了。
前半天排队检查我身体都没问题
真的没问题,听诊器,心电图,验血,我一点毛病都没有
继续跟医生沟通,说明我的病况,以及近况。没磕无碰就是咳嗽,喉咙不带痰那种
安排一趟磁共振
气肺,右肺压缩百分之39……随时会有生命危险。当天强制安排住院
我说回家拿套衣服也不行。也趁机谢谢帮我清醒时做第一个排气手术的医生。麻药效果还没来你就来了
如果当时我刚死在医院我家人问这个问题估计我是死不瞑目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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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过多位大佬提醒,我想起来了。第一次拍的是CT。
住院做了排气手术后,后面还有一个肺大泡切除手术前拍的才是磁共振。
我大姨婆去医院是做全身检查的,她生前总觉得胸口疼,难受,喘不上气,但不是很严重,过会儿就好了。她入院的时候精神状态很好,兴高采烈,乐乐呵呵的,我还去医院看她,她听我讲大学的生活也很开心,一切表现和正常人一样。
第二天我就回学校了,那年是我作为大一新生回家过的国庆节,我记得很清楚,但我走后的那个晚上,凌晨的时候,她因为急性心梗,抢救无效,在医院的手术台上宣告死亡。
我们这才是真的有理有据,进医院的时候好好一个人,还没几天,不消说,就过世了。
但我们从没有闹过什么,因为我们心里知道,我大姨婆生前就有心梗的症状,且她本来也有心脏病,而这些,都是可以急性致死的。
我们一方面自责,在姨婆发病早期,谁都没有在意她的症状,另一方面也在自我催眠,姨婆在医院里过世的,第一时间被救治,也还是遗憾,那只能说,可能是命中的劫难吧。
可是,能怪医生吗?不能吧,医生是救死扶伤,可不是阎王爷的亲闺女,生死关头还能跟阎王撒娇耍赖讨个人情~
前几天门诊遇到一个女性。
33岁,以“腹痛,伴水泻便3天”为主诉来诊,患者精神,神志,各方面都没问题,按她的话说就是前几天肚子受凉了,所以拉了几天肚子,在家附近的诊所输液3天,无好转,来我们医院希望我能给她拿些治疗拉肚子的药,她回家吃几顿就好了。
她指名要“盐酸洛哌丁胺和诺氟沙星”,说是怕在外面药店买到假药,所以才来医院门诊开的。
我就有些不放心,因为如果是单纯的胃肠炎,在诊所输3天液应该会有所好转,但我问了三次她症状有没有缓解,她的回答都是否定的,于是我决定让她去查个腹部超声。
她听说我要给她做检查,就一脸的不情愿,苦笑着说“我就是肚子受凉了,你给我拿点药就行了,我知道我没啥病的”
我就给她讲了很多可能性,她可能是听我说的有些害怕了,答应了去做个超声,但随后问题又来了,她没入农合。
我是乡镇医院的医生,在乡镇医院,农合是可以直接在门诊报销的,国家按百分之六十的比例报销,也就是说,你拿100块的药,国家给你补60元,你自己掏40元就行了,检查也报补,而且报补比例还不止百分之60,我们医院的腹部彩超原价是72块,报补后是32块。因为她没入农合关系,所以门诊做一次她需要比别人多交40块,这她就有点不乐意了,她说自己年纪轻,没想到会和医院打交道,所以就没交农合款,又开始犹豫起来。
我索性就拿出了我奶奶的农合给她用(我这是违规操作,但也迫不得以,怕误诊),她总算是答应做一个了,结果这一做,一个小时也没回来,我本以为她是没做就走了,大概又过了半个小时,彩超室的医生给我打来了电话,告诉我这个病人有些不对劲,彩超显示:肝脏,脾脏,胰腺均增大,且腹部有积液,彩超室的医生找了半个多小时,也没找到可疑的占位和病灶,问我怎么办,还能怎么办?让病人回到我的诊室,建议她去往县级做增强ct,最后ct显示卵巢占位,县医院又建议其转往省级医院做进一步检查。
你说一个好端端的人,到医院一检查,就得了重病,医院是不是责任特别大?






